1.1柜、屏、台、箱、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(pe)或接零(pen)可靠;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,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,且有标识。
1.2低压成套配电柜、控制柜(屏、台)和动力、照明电控箱(盘)应有可靠的电击保护。柜(屏、台、箱、盘)内保护导体应有裸露的连接外部保护导体的端子,当设计无要求时,柜(屏、台、箱、盘)内保护导体最小截面积sp不应小于表6.1.2的规定。
1.3手车、抽出式成套配电柜推拉应灵活,无卡阻碰撞现象。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,且触头接触紧密,投入时,接地触头先于主触头接触;退出时,接地触头后于主触头脱开。
1.4高压成套配电柜必须按本规范第3.1.8条的规定交接试验合格,且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继电保护元器件、逻辑元件、变送器和控制用计算机等单体校验合格,整组试验动作正确,整定参数符合设计要求;
2、凡经法定程序批准,进入市场投入使用的新高压电气设备和继电保护装置,按产品技术文件要求交接试验。
1.5低压成套配电柜交接试验,必须符合本规范第4.1.5条的规定。
1.6柜、屏、台、箱、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,馈电线路必须大于0.5mω;二次回路必须大于1mω。
1.7柜、屏、台、箱、盘间二次回路交流工频耐压试验,当绝缘电阻值大于10mω时,用2500v兆欧表摇测1min,应无闪络击穿现象;当绝缘电阻值在1~10mω时,做1000v交流工频耐压试验,时间1min,应无闪络击穿现象。
1.8直流屏试验,应将屏内电子器件从线路上退出,检测主回路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.5mω,直流屏所附蓄电池组的充、放电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;整流器的控制调整和输出特性试验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。
1.9照明电控箱(盘)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箱(盘)内配线整齐,无绞接现象。导线连接紧密,不伤芯线,不断股。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积相同,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,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;
2、箱(盘)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,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,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,动作时间不大于0.1s.
3、照明箱(盘)内,分别设置零线(n)和保护地线(pe线)汇流排,零线和保护地线经汇流排配出。